本报讯 在与其它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区法院去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以往相以并未出现大幅度增长,2002年区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涉案人数同比下降了36人。
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时注重教育感化,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教育感化未成年人。该院率先尝试了法官判后语形式,即在判决书后附上法官判后语,结合案件分析被告人犯罪原因,讲明行为的危害,鼓励被告人做一名守法公民。区法院还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方法,在开庭审理时通过展示被告人的信件、奖状、照片、校徽、团员证等凝聚着未成年人难忘回忆的物品,教育青少年要有美好追求,唤醒青少年尚未泯灭的良知,促使未成年人因自我觉醒而当庭认罪、悔罪,从思想上走出犯罪泥潭,达到教育、矫治、挽救的目的。区法院还把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一是向学校延伸,坚持由业务庭的庭长担任部分中学的法制副校长,长期为学生反映的各类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向监狱延伸,在被判处监禁的未成年人中建立回访制度,审判人员定期到少管所看望失足少年并送去关怀,增强其努力改造的信心和勇气,为浪子回头创造条件;三是向社会延伸,选择典型案件组织群众旁听,达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