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我区物业小区中,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协管作用,通过主动协调、配合物业公司工作,积极向物业公司反馈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合力,推动了小区管理和服务上水平,不少小区还被评为“文明小区”。
物业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业主自治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这种自治性就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的管理。据区物业办统计,目前在我区125个物业项目中,建立起业主委员会的41个,已占到30%。这些委员都是在业主中,通过民主程序,由栋长到楼长,再经差额选举产生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而且都热心公益事业,其中不少人还在原工作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他们积极协助、配合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像共同治理小区机动车停放、清理黑出租,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宣传物业知识,增强有偿服务意识;召集主持业主大会,审议物业公司年度物业费收支报告;与物业公司共同向开发商追缴维修基金、协调解决房质和配套不齐等遗留问题,维护业主利益。同时,积极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向物业公司反馈、改进工作,如增设座椅、铺小石子路、种植果树、隐蔽段围墙加设防护网等方面,得到广大业主信任,树立了威信。业主委员会还积极参与小区的社区文化建设,通过举办书法绘画、中秋联谊、共植家庭文明树、评选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活动,加强了业主间的沟通,在小区内形成了团结、和睦、互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