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力推讲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工商河东分局近一时期以来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对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山东青岛某集团公司天津经销中心和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近日在天津地区销售本公司家电产品和食品过程中,为使本企业的产品销售量超过其它企业,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以促销费、堆头费、广告费等名义向我市几家大型商场、电器城及超市支付“年节费”、“店庆费”、“迁店费”等费用,合计110万元。工商分局对这种严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单位分别给予了6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