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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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8356
颗粒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其他题名: 2002年12月9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表代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分类号: D63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表代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关键词: 河东区 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内容

各位代表:
  我就河东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检察院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充分履行检察职责,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积极投入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院始终把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各项“严打”措施,特别是去年四月中央作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部署后,我们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投入严打斗争,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及时批捕起诉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30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13人,受理移送起诉32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998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化严打意识,保持旺盛斗志。我们始终坚持对干警进行社会治安形势教育,充分认识不同阶段的“严打”斗争的重要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情绪,以饱满的精神投入“严打”斗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把依法从重从快和“两个基本”的原则,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公安局、法院协同作战。批捕、起诉部门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445人次,对危害大影响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集中优势兵力先行审理。近两年,针对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加大打击力度,领导重点督办,依法快捕快诉,两年来,对这三类严重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372件555人,提起公诉189件267人。同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1件43人,提起公诉17件29人。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对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进行犯罪的案件,我们认真审查,及时依法处理。
  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做到稳、准、狠地打击犯罪。我们坚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的原则,规范了审查批捕工作各个环节的办案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审查批捕质量暂行规定》、《批捕工作细则》等制度。我院的批捕工作连续三年在市检察系统综合指数考核第一。审查起诉工作也进一步完善了办案制度,提高了办案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几年来,提起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为99.8%。
  严打与整治并举,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认真抓好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五年中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0余份。先后与128个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建立了联系点,进行法制讲座166次。接待来信来访746件,妥善疏导、消除集体上访14起120余人次,我院信访接待工作连续两次被市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01年又被评为市检察系统“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的办案方式。对少年犯罪案件,设专人办理,今年又设立了少年犯专用讯问室,在检察工作的相关环节,有的放矢地对少年犯开展教育挽救工作。先后与10余所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联系点,讲法制课93次,受教育人数达66200余人次。2000年,我院成为天津市首批被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五年来,我们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1998年至2002年11月,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152件。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97.85万元。
  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注重查办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严格按程序法办案的意识,提出既要打击犯罪,又要有效的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我院制定了《河东区检察院为企业服务的措施》要求干警办案时,初查阶段一般不传唤当事人,传讯当事人要事先与发案单位领导或上级领导沟通;下单位调查不开警车等等。
  明确打击重点,集中力量侦破案件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犯罪。五年来,我们把查处犯罪的重点放在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等领域中发生的大案要案、国有企业中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上,突破了一批在全区乃至在全市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五年来,共查处重大、特大案件119件,占立案总数的78.35%,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8件。我院还积极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重点查处了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侵权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侦查工作的管理。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我们建立了案件线索“三定一查”制、案件初查请示报告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用制度规范办案行为,确保严格执法。
  拓宽思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不断的探索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与案件多发单位建立长期联系,积极依靠单位党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二是与重点行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三是签定联合预防责任书,建立协查联系制度,定期通报情况。
  (三)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五年来,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1份,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决定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8人。我们制定了《立案监督程序》,在全市检察系统作了经验介绍。注重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54人。不起诉的9件12人。对违反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4名人犯监督收监执行。
  积极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五年来,我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101件,立案35件、尚在调查的一件。加强了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抗诉工作,五年来,我们向市二分院建议抗诉和提请抗诉27件,已改判9件,发回再审8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以转变执法作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培训,严加监督,积极推进队伍建设。
  抓教育,着力提高检察官的两个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培养忠诚、公正、廉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五年来,我院在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活动中,一年上一个台阶。1999年被评为天津市检察系统的“五好检察院”,2000年被评为天津市检察系统的“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1年在继续被确认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的基础上,又被命名为天津市检察系统的“先进检察院”。先后有39名干警获得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和优秀检察官等光荣称号。
  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针对入世后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我们提出要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已提前一年完成了计划三年内将全体干警轮训一遍的全员培训计划。经过几年的努力,我院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抓整顿,切实解决执法作风问题。五年来,针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我们连续五年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整顿。认真落实了中纪委、高检院、市、区委的各项禁令、纪律、守则。同时对全院干警进行多种形式的廉政勤政教育。并采取了自查自纠、开门整顿、检查案件、回访当事人等形式,查摆问题,积极整改,促进了执法作风的转变。建立了干警廉政档案,部分科室制作了干警家属联系卡,将教育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进行动态管理。加大了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了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了检察权的行使,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逐年减少,去年达到全年举报干警违纪为零的最好状况。
  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思想
  (一)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工作思路
  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一是增加透明度,实行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了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办事制度、办案纪律和干警违纪行为举报、控告途径及方法,在院门前、院内大厅设检务公开专栏。二是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加强信访接待和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增设了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运用检察职能,真诚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五年来,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325人次。切实落实了“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查处;百分之百答复”和“首办责任制”。我院对受理的243件署名信访案件全部给予了答复。三是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我们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汇报工作,听取意见;领导带队深入街道、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发征求意见函,倾听群众的意见,改进我们的工作。四是加强内部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五年来,我们实行了向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发送《犯罪嫌疑人须知》和《证人须知》制度,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步实行了《对办案人员意见表》,由发案单位和当事人填写反馈,将监督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
  五年来,我们积极查办了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革中,侵吞私分国有资产、索贿受贿犯罪案件、经济热点领域的犯罪案件。同时,查处了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案10件。受理举报线索1352件,对其中245件经查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予以解脱,保护了一批干部。对94件确有违纪行为的被举报人,交由单位处理,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改进办案方式,增强为企业服务的针对性。严格查帐、暂扣帐目的期限和审批程序,防止发生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现象。在深化为经济建设服务过程中,我院还深入区属重点工程和大型建设项目,开展法律服务,签定廉政协议,共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工程。
  (三)深化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近两年,我院对不同业务部门分别实行了主诉检察官负责制,试行了主办检察官负责制,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办案制度。促进了主诉和主办检察官综合素质的提高。经过几年的实践,不仅保证了案件质量,办案效率也显著提高。对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公开听证,使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试行了部分公诉案件的庭前证据开示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有效地保障了辩护人的先悉权,使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轮岗交流制度。1999年以来,建立和完善了干部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实行了检察干部分类管理,改善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规范检察官管理工作,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不断向“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干部管理、竞争激励机制迈进。我们推行了《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本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荐、考试、演讲、民主推荐、考核、公示、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批准的方式,先后任命14名年轻的中层干部。并积极稳妥地完成了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的任务。
  按照“先进、适用、配套、普及”的原则,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的科技含量,带动检察工作的现代化。五年来,克服困难,挤出资金添置技术设备,改造完善了审讯监控系统,添置了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完成了档案管理升市一级的改造工作,扩建了院举报中心接待室,增加了办案用车,配备了办案电脑,目前我院电脑局域网正在建设中,初步实现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在信息传输、信息处理、诉讼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数据报送等方面的运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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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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