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东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人大工作积极探索、开拓进取的五年。五年来,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监督帮助下,在全区人民和各方面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和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落实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决议,在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绩,为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五年来,召开6次区人民代表大会、31次常委会会议、47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议题117个、人大工作议题38个,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261条。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审议方式和质量有了改进和提高。一是科学确定议题。为了提高审议质量,我们坚持少而精、重实效,确定的审议议题,既是全区的工作重点,又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会前印发与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审议、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条件。三是拓宽委员知情渠道。通过会前搜集、整理、编印有关资料、简报、调查报告等方式,及时向委员通报上级精神和“一府两院”的工作,帮助委员了解情况。四是充分发挥工委职能作用。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结合审议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初审“一府两院”汇报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形成评估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五是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组织委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根据议题的需要,邀请有关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多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结论,必要时形成审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落实。六是抓好反馈。会后,组织有关工委对审议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二)开展执法检查。我们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先后对“一府两院”实施环保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25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特别是近两年对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的两次检查活动,在思路和方法上都有新的突破,效果更加明显。其主要做法: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在区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设立热线电话、组织问卷调查等方法,公开征集全区人民群众对刑事诉讼、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被检查机关执法的真实情况。二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组织评查案卷。我们在组织区人大代表深入选区征求选民对执法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参评代表对我区公检法三机关1999年办理的414件案卷、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一年来的4529件行政处罚案卷逐件评查,全面了解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三是执法检查和评议相结合,召开评议会。在评议会上,参评代表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调研中了解的情况作评议发言。四是督促整改,注重实效。常委会不仅听取被查机关整改情况汇报,还要求被查机关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复,并组织跟踪监督。区政府及区公检法机关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组在津检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全国及本市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区开展城管综合执法检查的做法。
(三)强化工作监督。常委会坚持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摆在首位。每年定期召开区情报告会,听取区政府关于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每季度听取区政府经济工作部门汇报,不断加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力度。我们采取专题审议与综合审议相结合、连续监督与追踪问效相结合的做法,围绕区政府经济工作重点开展有效监督。1999年,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审议了当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2001年,综合审议了区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的工作情况。常委会还对区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区属商业改革等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追踪问效,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常委会不断改进和深化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每年坚持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政决算“四审制”,保证了预算法、审计法在我区的施行。
常委会不断加强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监督,对区政府实施再就业工程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就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广开就业门路,加强就业人员培训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常委会高度重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教师法、食品卫生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落实科技兴区纲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工委委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每年都有计划、有重点地视察城建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市容环卫管理、畅通工程、三年热化、危陋平房改造、居民小区配套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抓好“退路进厅”和经常性的整治,完善居民小区配套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决定权任免权得到有效行使
常委会在依法行使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发展稳定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我区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五年来,作出决议、决定25项。
为加快我区依法治区进程,贯彻党中央、市、区委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部署,推动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2001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内务司法工委关于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区公检法、区教育局、区综治办等部门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常委会还分别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基本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审判方式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推动了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2001年,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前,常委会组织各工委及各街道代表组进行了初审和论证,为区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五”计划作了充分准备。常委会还及时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街道区划调整、机构改革方案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关于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情况的试行规定》,分别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保证了常委会有效地行使决定权。
常委会坚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关系,加大人事监督力度。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不断探索完善任免工作程序和制度,制定了《关于对“一府两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核的试行意见》,对拟任命的“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认真组织法律知识考核。我们坚持主任会议初审拟任命人员考察材料,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法律知识考核情况,拟任命人员在会上表态发言,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后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常委会领导与被任命人员谈话提要求等做法,不断提高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免“一府两院”、人大机关工作人员190名。1998年,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河东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见》,任命了30名人民陪审员。
三、代表工作更加活跃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在深化、创新、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我区代表工作水平。
(一)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拓宽代表知情渠道。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联系代表和选民制度,经常深入选区联系选民,积极参加代表组的活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坚持分片定点走访代表组和定期接待代表日制度,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常委会制定了《区十三届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保障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工作时间的通知》。各街道代表组建立了代表联系选民网络,组织了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我们还通过每年为代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区情报告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工委活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等方式,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坚持区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制度,把组织代表活动与落实常委会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代表活动日中,常委会委托各街道代表组视察全区经济、城建等重点工作。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为河东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一条建议、协助区政府为选民办一件实事、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或参加一次工委活动、向选民汇报一次履行职务情况的“四个一”活动。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开展争创优秀代表组、优秀代表组秘书活动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召开了争创“双优”工作经验交流表彰会。
(三)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和信访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采取区人代会期间组织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印发《代表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每年组织集中视察和召开办理工作中期推动会、常委会专题审议等方式,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区十三届人大四次、六次会议期间,一些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尽快落实居委会办公用房、加快还建公厕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立案,交付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常委会作出了有关决议,多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代表视察议案的办理情况,并跟踪督办。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代表议案得到了落实。
我们不断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坚持主任接待日、查办催办、召开信访部门联席会等制度,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信访动态,对重要的信访案件集体研究,要求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跟踪督办,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五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495件,接待来访758人(次),处理解决1251件(次)。
(四)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选举新一届区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以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区选举委员会于今年8月上旬至11月上旬主持了选举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工作。经过全区各单位辛勤努力,圆满完成了选举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工作。
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是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前提,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区委的领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变为全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了区委重大决策的实现。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以及民主法制方面的问题,党组主动向区委请示或提出建议,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工作定期汇报,争取区委的领导和支持。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提高人大决策水平的重要途径。我们严格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有关制度办事,积极创造有利于代表和委员发表意见的条件。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办事,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议或决定,保证了常委会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我们不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建设,使其成为一个民主、团结、务实的工作集体。由于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既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也提高了人大决策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我们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人大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环节。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为了提高人大工作效率和质量,实行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考核。我们注意加强对机关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锻炼,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市、区党校学习,定期举办人大理论研讨活动和法律知识讲座,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多层次的学历教育,目前已有95%干部达到了大专以上学历。我们还通过干部交流,激发了机关工作活力。
(四)深入开展调研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常委会充分发挥各工委的专业优势,以严谨扎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工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围绕审议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五年来,共撰写《调查研究》89期。我们还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依法行使决定权、正确处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加强人大制度宣传等工作组织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多数被有关报刊采用,有的获全国或本市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奖。五年来,全国或省级报刊发表反映我区人大工作文章75篇。在区委的支持下,2001年,人大制度讲座首次列入区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
(五)加强制度建设。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在总结历届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的实际,本着严格依法、全面系统、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完善了常委会和机关工作制度,制定了《河东区预算监督暂行办法》、《监督司法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各室工作协调的若干规定》。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落实制度的保证措施,狠抓制度、规定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我们深深感到,只有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并认真抓好落实,人大工作才能有章可循、扎实深入。
各位代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任期内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体市、区人大代表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结果。五年来,常委会的工作得到了全区有关单位、人民团体、驻区部队和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与支持。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相信,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在党的十六大、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区委的领导下,一定能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把我区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