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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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8191
颗粒名称: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三十一次会议
其他题名: 决定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2月3日召开
分类号: D624.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了河东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办理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情况的报告等。会议还决定于2002年12月3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并审议了相关议程和名单。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等列席了会议。
关键词: 河东区 常委会 会议

内容

本报讯 11月14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艳珍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玉林、张世伦、郑祖珂、王荣盛出席。
  会议初审了区财政局局长霍建训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河东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河东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这两个报告提请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荣盛所作的关于选举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审查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当选资格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提请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大会议程草案以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审议了提请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决定的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建议名单;通过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范围。会议决定: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3日召开。
  副区长刘志忠、区政协副主席邢惠琳,区法院院长乔宏起、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绍川,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国税河东分局、地税河东分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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