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纪委在国庆、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发出《关于2002年国庆、中秋期间树廉洁新风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使国庆、中秋“两节”过得欢乐、祥和、节俭、廉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迎接十六大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通知》重申了四条纪律要求:一、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二、严禁用公款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在节日休假期间外出旅游。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用公款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宴请,不准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四、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用单位和个人的小汽车,不准领导干部个人擅驾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