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音清脆 庭审更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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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7476
颗粒名称: 法槌音清脆 庭审更庄严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法院开始使用法槌审理案件,以强调庭审活动的权威性和程序性,并加强了庭审效果。法槌由海南檀制成,寓意法官的优秀品质,槌身镶嵌着法徽,底座为钜台形,表面嵌有钜形铜线和传统饰纹。使用法槌有助于维护法庭秩序和裁判公正。
关键词: 河东区 法槌 庭审

内容

本报讯 6月3日上午8时5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区法院第一件敲击法槌审理的案件开始审理。法官有条不紊地驾驭庭审程序,很快便调解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
  以击槌的方式主持重要的仪式和活动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法官使用法槌主持庭审活动,主要目的在于强调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裁判性,强化庭审活动的效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2002年6月1日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在宣布开庭、裁决时可以敲击法槌。其中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休庭、闭庭、判决、裁定时,要敲击法槌;在维持法庭秩序时,可酌情敲击法槌。专门用于庭审的法槌取材于名木海南檀,呈红褐色,纹理清晰,质地坚硬,抗弯曲、耐腐蚀,寓指人民法官刚直廉洁、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法槌的槌身为圆柱形,槌顶镶嵌着金黄色铜质法徽,槌腰嵌套标明法院名称的铜带。底座为钜台形,表面嵌有钜形铜线和我国传统饰纹。槌、座相衬,取“智圆行方”之意,象征法官应成为智慧和正义的化身。槌、座相击时音质透亮,有一“槌”定音之意。

知识出处

河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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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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