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正值“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本报全文刊登《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使全区人民能更好地学习了解《规划》的内容和精神,并认真组织实施。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来关心儿童、爱护儿童,为儿童幸福、快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前言
“九五”期间,根据《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1996-2000年)》的要求,区政府制定了《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1997-2000年)》。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全面完成了“九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到2000年,我区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为1.23‰和3.08‰;高危孕妇管理率达到100%;居民食用碘盐合格率达100%;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79.8%;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9.71%;轻度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8%;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由于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儿童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儿童的教育观念还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儿童卫生保健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儿童文化活动场所偏少等等。因此,做好儿童工作,全面提高儿童素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新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河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把提高国民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作为战略任务,从儿童早期着手,为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必需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二十一世纪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现状,制定《河东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把促进儿童发展作为主题,把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作为重点,把培养和造就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作为目标,从与儿童密切相关的健康、教育、环境、法律保护四个方面提出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
总目标
从我区实际出发,坚持“儿童优先”与区域经济繁荣相一致的原则,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儿童健康与教育的主要指标力争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逐步完善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优化儿童生长环境,使儿童在社会事业兴旺、文明、整洁、开放的现代化新城区生存、发展。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提高人口出生素质。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5、增强儿童体质。
6、加强儿童心理卫生教育和保健。
(二)具体指标
1、婚前医学检查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8%和100%。
2、孕产妇死亡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降至15/10万和12/10万。
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5%和98%。
4、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下降1/4和1/5。
5、新生儿先天性,代谢性疾病的筛查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0%和95%。
6、围产儿、婴儿死亡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降至8‰和7‰。
7、减少早产儿、低体儿、新生儿窒息和降低5岁以下儿童肺炎等主要原因的死亡率。
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降至10‰和9‰。
9、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到2010年,以街为单位达99%以上,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10、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控制在2%和1%以下。
11、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控制在2.5%和2%以下。
12、0-7岁儿童保健覆盖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6%和98%,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接受保健覆盖率。
13、婴儿母乳喂养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
14、居民食用碘盐合格率,到2010年达99%以上,基本消灭儿童碘缺乏症。
15、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控制在5%和4%以下。
16、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
17、缺铁性贫血和佝偻病的患病率逐年下降1%。
18、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2%和98%以上。
19、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到2010年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体育达标率在93%以上,优秀率巩固在14%以上。
20、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21、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22、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
23、加强儿童营养健康指导,减少肥胖儿童。
(三)策略措施
1、逐年提高政府对妇幼卫生的资金投入比例,让儿童享有可达到的高标准的健康服务。
2、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利用新婚夫妇学校对育龄青年定期进行婚育知识教育。做到科学育儿,让儿童享有早期教育。
3、广泛开展妇幼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加强婚检工作,加强优生监护,提高对先天性缺陷的筛查能力,减少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发生。
5、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大执法力度,确实保护母婴的合法权益。
6、深化妇幼卫生改革,逐步建立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系统,“十五”期间,新建区妇幼保健院,促进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的提高。
7、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视做好儿童眼、口腔和听力保健工作。
8、加强对体弱儿童的系统管理,控制小儿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的发生,通过定期儿童体检,做到随访矫治。
9、对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进行“三优”知识教育,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对流动人口中的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
10、为儿童提供所需的体育设施。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11、开展有关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毒教育。
12、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在街道逐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
二、儿童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2、提高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6、提高青少年科普知识教育率。
(二)具体指标
1、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
2、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到2010年达到95%以上。
3、建立监测机制,使6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受到早期鉴别和干预服务。
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到2010年仍保持在100%。
5、初中入学率,到2010年达到99%以上。
6、发展特殊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入学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6%和98%。
7、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到2010年,保持在99%以上。
9、师资合格率(文化达标率),到2010年,小学达到95%以上,初中达到85%以上。
10、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强化素质教育。
11、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形式,拓展教育途径。
12、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6%和98%以上。
13、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参与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
(三)策略措施
1、逐年提高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比例,保证教育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2、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教育创新力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等系列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有计划、分期分批改善办园条件,并鼓励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督促各类园所提高管理和保教质量。
4、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网站和校园网站、区域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5、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出一大批校、区、市级学科带头人。加强师德建设。
6、抓好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加快国家级中学示范校和规范校、特色校、精品校建设,带动全区整体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7、不断加大教育创新力度,巩固发展义务教育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8、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孤儿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设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基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9、特教学校合理布局,改善条件,扩大规模,完善体系,提高特教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0、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工作。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保育观、教育观,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
11、加强对儿童的科普教育。学校开设科普课程,加快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积极启发和引导儿童参与科技兴趣活动。
三、儿童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4、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二)具体指标
1、汽车尾气年检排放达标率,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85%和90%。
2、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10年,工业废水治理率提高到100%,废水治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到2010年,达到95%以上。
4、到2005年,增加绿地75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5、提高儿童食品、儿童玩具、儿童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其安全无毒。到2005年和2010年抽检合格率达到90%和95%。
6、在校中、小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到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
7、增加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到2005年区建立一处儿童活动基地,到2010年每个社区均配备一处以上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8、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事业的医疗、康复设施,对残疾儿童实施文化教育和康复治疗。
(三)策略措施
1、大力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依法实施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扩大无燃煤区的区域面积,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创建环保模范城。
2、加强城区园林绿地和景观建设,基本实现中环线内“黄土不见天”。
3、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加强对儿童的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的无毒、无害、无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确保儿童不受伤害。
5、大力推进教育培训、卫生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社会性服务。在万新地区建设少儿图书馆,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力争使各街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站,加强社区对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功能。
6、在“十五”期间建成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现代化体育训练中心,为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增强青少年体质创造良好的条件,使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7、文化科技活动场所和新闻媒体要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创造有益的舆论环境。
8、在全区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困境中儿童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残疾儿童、孤儿、弃婴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
2、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4、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指标
1、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
2、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3、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4、中、小学校普遍进行法律知识教育。
5、建立完善街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6、《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普及面达98%以上。
7、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到2005年和2010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控制在7/万和6/万以下,并减少重新犯罪率。
8、建立未成年人审判法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或采取适当的回避制度。
9、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三)策略措施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有关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儿童权利公约》。
2、严厉打击杀害、强奸、摧残、虐待、拐卖、绑架、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
3、教育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4、禁止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
5、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
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做好教育挽救工作,使他们及早回归社会,并减少重新犯罪。
7、大力发展法律咨询、信息服务等现代化服务业。设立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项目,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组织与实施
一、本《规划》纳入《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之中,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
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确定一名行政领导分管,统筹安排,并责成联络员每年向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四、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规划》的实施。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配备2名专职干部。区政府要将实施《规划》所需的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根据《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安排专项经费。
五、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定期奖励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儿童办实事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六、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检查、监督,注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实施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动、监督作用。
监测与评估
一、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要加强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儿童发展现状,评估实施效果,为循序渐进地实施《规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建立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评估方案,准确地监测儿童发展状况。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的实施。
三、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分设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评估组由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由相关部门委员组成。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联络员共同组成。
四、评估组的职责是制定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检查实施《规划》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统计组的职责是收集监测数据,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五、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目标实施进展情况。每三至五年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进行阶段性监测评估,十年进行终期监测评估。为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推进我区儿童事业进一步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