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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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7380
颗粒名称: 失业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失业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的过程。首先,失业人员需要凭失业证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所认定失业职工身份,并开据提档信到户籍所在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取档案。
关键词: 河东区 失业人员 养老保险

内容

1、失业人员凭就·失业证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所认定失业职工身份后,开据提档信到户籍所在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取档案。2、失业人员将档案转到区职业介绍所后,将档案中已封存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表(社险结算中心计算机打出的表格)提出,并依据记载表中所提供的养老保险最后缴纳月份开始接续,为保证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不间断,根据失业人员的要求,可接续历年间断的续费。3、接续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计算接续保险金,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高于最低标准的缴费基数。4、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由区职业介绍所负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由社险结算中心河东分中心直发养老金到指定银行领取。5、失业人员在区职业介绍所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区职业介绍所提供就业服务,如:调动、招工、停缴等,由区职业介绍所负责办理转移手续,并退回多缴部分的养老金。失业人员在接续养老保险金期间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部分由区职业介绍所结算后交其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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