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委日前召开全区街道人民武装部机构调整、人员配备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陈彦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志忠主持。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德林就选拔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区武装部政委杨英杰宣读了《河东区街道武装部机构调整、人员配备实施方案》。区武装部部长卢卫东出席了会议。
陈彦云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公开选拔是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制”的要求,以及中央、市委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街道人民武装部建设将起到重大作用。他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关乎党的人民武装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街道武装部机构调整、人员配备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方案》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实现街道武装部机构设置、部长配备、副处级职务、参加党工委议事四个预期目标。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区共公开选拔12名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各党政机关凡具有公务员资格、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的条件是: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政治和业务素质;2、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备国家公务员资格,鉴于武装工作的特殊性,人选一般应是男性;3、现岗专职武装部长或副部长、副团职以上军转干部、任副营以上职务满三年的军转干部、复员转业后任副科级职务满三年以上的干部;4、新选配的部长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5岁(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岗武装部部长、副部长年龄应在50岁以下(195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这次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区委研究决定任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等基本程序进行。公示后按照法定程序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及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