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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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7126
颗粒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
其他题名: (2001年10月31日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G210
摘要: 该决定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决定》等文件,并在实践中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同时,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学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廉政、勤政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享乐主义、以权谋私。
关键词: 天津市 河东区人大常委会 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

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以《决定》为指针,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决定》,学习中共天津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及中共河东区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明确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在实践中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常委会责成主任会议负总责,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抓紧落实。不驻会委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学习,联系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动、行使职权方面的情况查找问题,边查边改。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作为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下大力量进行整改。
  二、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从区情出发,从发展变化着的客观情况出发,确定工作方针和方法,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采取灵活的方法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既要继承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好传统、好经验,学习外地的好做法,又要不断总结在现实工作中积累的新鲜经验,不断创新。要建立研讨制度,鼓励干部在学习、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新观点、新方法、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敢闯敢试、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干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
  三、树立良好的学风。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学习与分管工作和行使职权相关的业务知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和经验主义,反对照抄照搬。要进一步改进文风和会风,写文章、讲话要有针对性,反对空话、套话;会议发言要抓住主题,防止泛泛而论;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有的放矢、便于操作,防止空洞无物、使被监督机关无所事从,努力做到内容与形式、程序与实效的统一。
  四、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牢记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历史使命,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了解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反对浮在上面、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要继续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积极参加所在代表组活动,并确定几名代表作为重点联系对象;要定期深入本选区,向选民汇报工作,听取选民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驻会人员要按照区委的要求,每年分别抽出两个月和三个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亲自撰写调研报告;要把本选区作为联系点,深入社区,联系群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的立案和督办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并答复代表和群众。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对群众集体上访的案件、欠拖未决的案件、责任部门推诿扯皮的案件以及情节严重的失职、渎职案件,要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办理,并实施跟踪监督。
  五、改进领导作风。要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区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要坚持集体行使权力的原则,个人不得决定重大问题;不得为当事人说情,干预司法、执法机关独立办案;不得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答复和批示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倾听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创造条件,改进审议方法,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要严格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不得在会外发表违背中央指示和人大常委会集体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意见,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防止形形色色的懈怠、松劲、畏难和无所作为的情绪,防止无原则的迁就、通融和降低工作标准的倾向,开展各项活动要精心准备、精心组织,防止形式主义,严肃、认真、全面地行使人大常委会职权,提高工作质量。
  六、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区委有关廉政、勤政的各项规定,坚持艰苦奋斗,清廉从政,坚决反对享乐主义、以权谋私。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管好自己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任何情况下不做违反规定的事,不做群众不满意的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知识出处

河东报

《河东报》

《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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