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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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7112
颗粒名称: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其他题名: 审议通过《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关于办理人大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等议题。赵艳珍主任强调,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央和地方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自身作风建设,促进和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关键词: 河东区 区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内容

本报讯 10月31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艳珍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玉林、张世伦、郑祖珂、王荣盛和委员出席了会议。副区长刘志忠、曹国安,区政协副主席邢惠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河东区2001年1月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200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
  赵艳珍在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和区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决定》为指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作风建设,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她强调,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央和市、区委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区委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自身作风建设决定的要求,认真执行,切实见到实效,促进和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城建工委委员,各街代表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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