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检察院日前批捕了一涉嫌犯有强奸、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22岁,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外资企业打工。被害人华某(化名)与刘某是初中同学,但两人不在一个班,今年偶然在网吧相遇。8月1日晚上,刘某吃过饭后又去网吧上网,并买了两瓶啤酒,一边喝酒一边上网。过了一会,华某也来到网吧上网,就坐在刘某旁边,两人一起边喝酒边上网,在网上两人用淫秽的语言相互调情。到了2日凌晨,两人结帐后离开网吧,刘某还想着华某所谓的“承诺”,不让华某走,上前搂住她,强行与其接吻,并要求与华某发生性关系,遭到华某的拒绝。恼羞成怒的刘某对华某进行殴打,强行扒去华某的内衣内裤,因华某的坚决反抗而没有得逞。在脱掉华某短裤的时候,刘某顺手把华某裤兜里的50余元钱装到了自己的口袋里。刘某在叫出租车时被接到群众报案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