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引进人才、智力和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奖励的试行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以优惠的政策和灵活的机制来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河东区施展才华。
《办法》指出,对区外各类优秀人才智力,可采取调动、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吸引到我区来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为各类人才来我区工作提供最大的方便和优质的服务。《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引进人才智力的报酬及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被聘请人员协商确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和租房补贴,从博士后流动站出站来区工作的博士后不低于5万元,取得博士学位后参加工作的研究生不低于3万元,取得硕士学位后参加工作的研究生不低于1万元;对取得博士学位后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发不低于200元的博士津贴。《办法》中规定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对区委、区政府授予“河东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奖励津贴;区委、区政府授予“河东区科教兴区青年人才”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开发新产品、推动新技术年创利润在200万元以上的技术、项目主持人,以及对引进技术智力和培养人才、推进技术进步方面作出重大成就的专家、企业经营管理者,根据其贡献一次性奖励5千-10万元;对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职务成果转让他人的,应从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该成果完成人;单位独立研究开发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由单位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可连续3-5年从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资金,对完成该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