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同志原是天津市河东区东海商厦离休干部。1979年10月张光同志离休,离休后应该在家安享晚年幸福生活。可是她并没这样做,而是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为群众奉献着光和热。张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模范行动,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1998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家庭标兵;1997年至2001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市民;1995年被评为第四十三届世乒赛工作先进个人;1995年至2000年被评为区级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被评为区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和十年党员奉献先进个人。
张光同志常常讲:“我现在年纪大了,不能在原岗位上为党工作了,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忠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不能丢。在我的晚年生活中,我要尽最大努力,为社会做些工作,为群众办些实事好事,实现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人生价值。”张光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离休后,她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担任街道居委会和党支部工作,热心于公益事业。特别是近五年来,她无私地捐款资助6名贫困学生上学,积极地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慷慨地为社会公益事业解囊献爱心,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捐款数额达17000余元。张光同志执着的为贫困学生家庭和灾区人民及社会公益事业奉献爱心的高贵品质,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她被群众誉为“慈善大娘”。张光同志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我们树立了新时期一名老党员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她还积极协助居民区党支部的工作,积极参加居民区的学习及组织的各种活动,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完成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还经常到居委会帮助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张光同志作为一名平凡的共产党员、一名离休干部,多年来一直用她的行动、精神和爱心,努力实践着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她甘愿奉献,不图回报,为群众、为社会办了许多常人难以办到的实事。她不愧为优秀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