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新同志是一个有26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多年来,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始终把“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为人民当好法官”作为她所追求的目标,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热情倾注在审判事业上,在平凡中建功,在岗位上闪光,从1993年起,她连续多年创河东区人民法院民事结案历史最高记录;天津市法院系统民事案件结案最高记录。1998年再攀高峰,审结民事案件538件,居全国法院系统之首,超过法院规定办案指标的7.4倍,相当于一年完成了七年半的工作任务。曾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民事十佳办案能手”光荣称号;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人民法官;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了“全国优秀法官”、“天津市妇联授予津门女将”光荣称号;1999年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光荣称号;2000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人们不禁要问,王家新同志为什么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如此大的成绩?用她自己的话来讲:“因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人民的法官,秉公办案,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是我的职责。”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通常被人看作是琐碎繁杂,受累不讨好,有人嫌它婆婆妈妈不愿意干,可她却一干就是十多年。在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中,她全身心的投入,饱尝了其中的酸甜苦辣。她所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她作为一名受党多年教育的人民法官,唯一的选择就是立足本岗,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王家新曾受理的一起老人起诉儿子的腾房案件,原告是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妻,两个儿子成年后,相继结婚各住其中一间,而二位老人却被赶到只有三四平方米的装有煤气的厨房里栖身。老人要求两个儿子找房搬走,因此而产生矛盾,无奈之下,两位老人起诉到法院。王家新同志看着两位老人的起诉书,心中充满一种责任感,她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起案子尽快办好,早日解除他们的痛苦,让老人愉快安度晚年。她及时向被告发送了传票,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给他们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两个被告深受感动,态度有了转变。最后,房屋纠纷得到了解决,两位老人激动地哭了,他们拉着王家新的手说:“法院好,法官好,300多天没解决的难题,王法官只用3天就帮助我们摆脱了父子反目及住房无着落的困境。”王家新每办一个案子都倾注了她不少的心血,近三年来,王家新每年结案均在500件以上,从没有出现一件错案。作为一名女性,王家新的家庭负担也很重,她上有老下有小。和她一起生活的父母都年过八旬,父亲患严重的风湿病,常年卧床不起;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孩子在读高中。家里需要她照顾。为了大家,她舍去了小家。
她廉洁自律,用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取信于民,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