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案件,与以往的盗窃案件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是本市某大学的毕业生,他盗窃的目标是自己的母校。
徐某今年25岁,山东省人,在天津某大学毕业后留津打工。由于工作不理想,徐想进行专接本,以便找到理想的工作。于是徐某便参加了母校举办的辅导班,并且常常到校看书。2000年12月的一天中午,徐看书后路过一间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见到一课桌上放着一个随身听,徐某贪心大起,进教室随手拿走了东西。有了这第一次他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在2000年12月至今年5月期间,他趁教室、图书馆无人之机先后盗窃了三台随身听、四台文曲星牌电子字典以及现金、存折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000余元。现区检察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