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广大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从满足群众思进求富的愿望出发,提出了关心群众生活的“新三件事”: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文化品位。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为落实好“新三件事”提供了根本的保证。
实现跨越式发展和落实“新三件事”在根本内容上是一致的。追赶先进,缩小差距,做到一要速度快,二要水平高,不仅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社会各项事业都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新三件事”同样也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增加群众收入,就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生活环境,就要改善居住条件,美化市容市貌,加强市政设施建设,搞好社会治安;提高文化品位,就要发展各类教育,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归根结底,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就是要使我们的经济发展更快一些,城市变化更大一些,职工群众收入水平更高一些。这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识和群众的迫切愿望。
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本目的就是要落实好“新三件事”。“新三件事”能不能落实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群众投身跨越式发展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好“新三件事”,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各级领导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真情实感。一句话,就是要让老百姓该得到的实惠及时得到,而不是早晚得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更好的关心群众生活,更多的满足群众要求,为老百姓谋取更大的利益。这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
实现跨越式发展是落实好“新三件事”的根本保证。经济发展的快与慢,决定着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决定着“新三件事”的落实水平。加快发展,老百姓就会得到更多的实惠;停滞不前,老百姓的既得利益也会有失去的可能。“新三件事”与过去的稳定物价、解困、扶贫三件事相比,工程更大了,内容更丰富了,标准更高了,落实起来也就更难了。只有抢抓机遇,只争朝夕,追赶先进,实现跨越式发展,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抢占精神文明建设的制高点,我们才能有实力、有能力,有决心、有信心把“新三件事”落到实处,从根本上保证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两个文明建设发展进步的成果。
落实好“新三件事”,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前提,是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在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关心群众生活,自觉维护群众利益。要切实把跨越式发展的目标、项目和措施同“新三件事”的目标、项目和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在跨越式发展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新三件事”的落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