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院长乔宏起
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000年我院收结案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共受理各类案件10133件,审(执)结10506件(含旧存),分别比去年上升18.34%和16.85%;未结案件474件,同比下降44.2%;讼诉标的额达到15153余万元。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犯罪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与公、检机关密切配合,严惩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7件,判处犯罪分子622人,积极开展打击污染社会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将“黄、赌、毒”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一年来,审结此类案件45件。
严厉惩处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配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判处犯罪分子12人。
将综合治理工作向前和向后延伸,会同检察机关召开被判缓刑的服刑人员座谈会,坚持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向7所中学推荐热心青少年工作的庭长和业务骨干担任法制校长和教员,一年来,为10所中小学进行了17次法制教育课,受教育学生达一万余人。
(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我区经济发展服务。一年来,审结经济纠纷案件58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710余万元。在我区“畅通工程”和大直沽人防重点工程实施中,制定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6条有效措施,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审结涉及金融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4件,涉案标的1637余万元。认真审理涉及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各类购销合同案件383件。
(三)积极稳妥审结民事、行政案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585件,比上年上升27.32%。在民事审判中,注意保护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去年,为保证供热部门冬季供热资金到位,按时供热,及时审结追索供热费案件3061件。为解决中山门、来安里等一万余户居民按时采暖,我院果断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保证了众多居民温暖过冬。
去年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十周年,我院以此为契机,在审理好行政案件的基础上,深入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
我院对经济特困的国有企业、区街企业和下岗人员、外地打工人员等,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的措施,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为企业摆脱困境,实现正常经营,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四)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扭转“执行难”现状,维护司法权威。去年我院继续认真贯彻中央11号文件精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克服“执行难”。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成立了执行疑难案件小组,加强执行力量。对债务人实行财产登记,掌握执行时机,提高了执行效率。一年来,执结各类案件2865件,执结标的金额6450余万元,分别比上年上升10.23%和63.74%,未执结案件由上一年年底的459件下降到169件,初步缓解“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二、加强法院内外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上水平
(一)以人大检查为契机,严格执法,提高审判质量。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我院分别召开院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会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原原本本地向全院干警传达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对自身存在的轻程序重实体、执法意识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引起全院干警强烈反响。检查组反馈问题后,我院组织力量对有问题的19件案件再次进行了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以裁定书的形式补正了案件中的问题。同时,院长和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庭长主动登门拜访人大代表,进一步听取意见,汇报对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人大代表感到满意。我们加大监督的力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教育审判人员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克服重实体、轻程序,重效率、轻质量的不良倾向,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制定了严格执法的6项整改措施。
二是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制定了《刑事自诉案件庭审程序》和《民事、经济简易案件庭审程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质量发布会制度。去年我院共评查各类案件1269件。引起全体审判人员的重视。
四是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制定了《河东区人民法院关于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规定》,采取向区人大报告在全区范围内有影响的案件和刑事宣告无罪的案件等13项措施,促进了我院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强化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坚决遏制司法腐败现象。一是坚持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做到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共同遵守。二是重视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为他们订阅《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编》等,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审判工作的动态;法院对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和反映的情况,认真接待处理。三是坚持院长接待制度,实行《首次接待负责制》,明确监察室为首次接待负责制的职能部门。去年,院长、副院长接待当事人486人次,来信168封,对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提出的监督事项,做到了有登记,有督办,有答复,及时处理,件件有着落。
三、以改革为动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审判管理上水平
(一)全面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建立和完善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去年初,我院普遍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34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驾驭庭审能力强的法官,分别被选任为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10月份,全院有49名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报名参加了市高级法院组织的选任审判长考试,经统一考核后选任了9名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选任也将在春节前完成。审判组织的改革使被选任的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依照审判职责对案件直接依法独立进行裁判,提高了审判效率,当庭裁判率达到54.5%。全院有640件案件由院长、庭长直接担任审判长审理,占全院普通程序案件的63.3%。
(二)试行排期开庭和书记员单独管理,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机制。我院在刑庭和经济庭试行了排期开庭和书记员单独管理以及审、调分离、审、书分设的审判管理新模式,分为调查组、独任审判组、合议组、书记员组。有效地避免了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庭审前的接触。开庭审理一切事务性工作由书记员和负责调查工作的法官完成,使得与当事人接触的人员不审理案件,有权审理案件的法官,开庭审理前不与当事人接触,促进了司法公正。为了使各环节密切配合,制定案件流程表,实行案件程序监督管理。实行排期开庭以来,案件平均结案时间比上一年减少5天。
(三)认真落实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1999年,经有关部门推荐,我院考察,区人大常委会任命30名人民陪审员,促进了我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化发展。各庭建立与陪审员联系的渠道,提高陪审员参审能力。一年来,共有51人次的陪审员,参加37件案件的审理。
四、进一步开展争创“两满意”活动,推动队伍建设上水平
(一)大力清理积案,决不把审限内依法应当审结的案件拖到21世纪。年初,院党组即把清理审限内未结案件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对案件审结率作了严格的规定。年中,又建立了审限警示及对各业务庭清理积案进行月通报的制度。我院把积案较多的执行庭作为突破口,突击结案。经全力清理,全年审结积压案件541件,基本实现了审结案件动态的良性循环。
(二)以先进为榜样,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我院王家新被评选为“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王家新学习,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干警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在队伍建设中开展抓审判纪律、作风教育的活动。根据市、区委的部署,用两个月时间在干警中开展了警示教育,作风有了较大的转变。广大干警自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有7人成为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3人荣立三等功,1人荣立二等功,我院还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并记集体三等功。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我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和贯彻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关于审判人员严格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制定了我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全院干警都能自觉执行回避制度,确保了司法公正。为加强廉政建设,院长带领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主动到检察院听取检察机关对审判工作及干警在执法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改进工作。
我院将思想政治工作朝前提、向后伸,去年又制定了《关于干警八小时以外业余生活准则》的6项规定。
(四)大力加强干警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去年,我院继续开展庭审观摩、评选活动,从而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当庭论理能力。各审判庭坚持每季度业务培训制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讨论制定了《审理供热费案件具体意见》,对提高审判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全年撰写各类理论研讨文章119篇。其中撰写专题探讨司法改革理论的论文14篇,有7篇论文被市高级法院《司法改革理论研讨论文集》采用。
五、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不断发展,人民法院审判任务将更加繁重。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此要努力做到:
(一)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提高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水平。继续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黄、赌、毒”社会丑陋现象,严厉惩治危害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惩治腐败,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坚持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为契机,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国家法律和各项政策的执行。
(二)进一步推动法院改革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坚持完善以公开审判制度,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的司法改革,继续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庭职责为突破口,协调好分工配合关系。逐步提高现代化办公条件,加强物质装备。
(三)进一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继续整顿审判、执行工作纪律和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我们决心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和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抢抓机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完成我市和我区的第十个五年计划,实现经济跨跃式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