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我代表提案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征集提案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区政协委员、驻区的市政协委员、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河东区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运用提案形式,为促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到2000年底,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259件,其中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提案23件,经审查予以立案214件,45件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提案类别分,经济、科技类提案33件,占提案总数的15%;城市建设管理、交通类94件,占44%;教育、文化、体育类23件,占11%;医药卫生类17件,占8%;法制、党委、政协工作类34件,占16%;其他类13件,占6%。
二、提案办理的情况
区政协十一届三次全委会议以来的提案,经我区47个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已于2000年底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提案被我区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采纳的187件占提案总数的87%。提案所提内容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59件,占提案总数的73.9%;提案所提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28件,占提案总数的13.1%;提案所提问题因各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需向委员做出解释的27件,占提案总数的13%。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特别强调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办理,要千方百计解决好政协委员提出的各类实际问题,坚持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对涉及重要工作、疑难和热点问题的提案,政府部门还专门组织协调,狠抓落实。提案办理质量明显高于往年。政协委员对区委、区政府尊重政协委员民主权利,支持委员履行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努力落实政协提案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政协提案在促进我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区政协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政协提案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采纳,有的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的已纳入区委、区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工作思路和规划中。
崔治凤主席等10名市政协委员积极反映区政协委员和中山门地区群众的意愿,在市政协十届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加强中山门地区11条路建设”的提案,被列入市政协领导促办提案计划,市政府刘红升副秘书长亲自协调,市配套办大力支持,投资539万元。区政府牵头协调中山门建设单位集资,区市政园林局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搞好施工,按期完成了10条路的施工任务。为中山门地区的群众生活解了难,改善了居住环境,受到了政协委员和群众的称赞。
罗敬书、张德禄委员关于“加大力度整顿蝶桥旧机动车市场经营秩序”的提案,被区工商分局采纳后他们千方百计协调有关部门,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努力多方争取与有关部门共同投资150万元,在卫国道与万东路交口北侧建起占地6.5万平方米,可容纳3000个车位,集新车、旧车交易为一体的机动车交易市场。进场交易车辆可达1800余部,形成了有场有市交易活跃的可喜局面,彻底解决了蝶桥旧机动车堵塞交通,影响市容的问题。他们还采纳了区工商联和翟春启委员提出的“推进私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提案,加大为私企服务力度,为私企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走访利税大户,维护私企的合法权益,遏制乱收费,支持私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积极组织私企参加市内外各种经济贸易交流活动,为私企提供发展空间,对我区私营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是政协委员提案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渴望建设管理好城市的迫切愿望。区市容委、区综治办采纳了民革区委会及多位委员的提案,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畅通工程”为契机,加大治理的力度,全区上下齐动员,协同作战克服了许多困难,使多年未能解决的难题,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彻底改变了我区环境面貌。群众反映强烈的私搭乱建、违章占道、环境污染、交通阻塞、马路餐桌、摊贩堵校、里空外卖等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了较好解决。
区政府采纳了段宝生、李泽光、王安立、张桂芳等多位委员关于“新建小区加强居委会建设落实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提案,责成区建委在做好全面细致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主管区长多次召开协调会,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组织实施。经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涉及我区7个街,29个新建居民小区,35个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全部建成,并超额完成了四个居委会办公用房的配置任务,为我区居委会工作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保证。
河东新闻中心加强与委员的直接联系,认真吸纳了韩国平、沈世起、赵家祥、王哺、高文光等委员的建议,加快中心内部改革的步伐,积极培养人才,努力兴办具有河东特色的新闻栏目,扩大河东报的宣传范围,受到了委员一致好评。
四、几点主要做法
区政协十一届三次全委会议以来,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坚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的优势,拓展了提案工作的新领域,为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了有益探索。一年来,提案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协第四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和市政协提案工作交流会精神,推动提案工作上水平。年初,提案委员会认真学习了全国政协第四次提案工作座谈会文件,深入领会李瑞环主席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兄弟区县政协提案工作经验,开阔了思路,查找出思想认识上,具体工作方法上的差距,确定了年内我区政协提案工作上水平的着力点,为高质量完成全年提案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2.修改《提案工作条例》,推进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认真参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区提案工作实际,对区政协一九九五年制定的《政协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并经区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条例,内容更加明确、具体、规范,符合实际,增强了操作性,对于今后提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组织委员早动手,深入调查,写好提案;加强对提案的审查,确保提案质量;加强与区政府提案部门和承办单位的密切联系与协作,积极改进办案方式,加大了联合办案、现场办案、开门办案的力度;以点带面,重点跟踪督办年内确定的20件重点提案,组织委员对二号桥福中园小区、中山门6段、汇贤里小区、交管局小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配套和我区中盛电子表面技术有限公司、雅明工贸有限公司、奥林家俱有限公司、东方通用设备公司等私营企业进行视察。加强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4.评选表彰优秀提案。为了激励政协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以提案的形式履行好政协职能的积极性,按照《政协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以来的提案进行推荐评选,征得区政府提案部门及有关承办单位的意见,对8个优秀集体提案,2件优秀联名提案,20件优秀委员个人提案进行表彰。
一年来,区政协的提案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在提案办理部门的积极工作和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部分提案的质量还不够高;对一些有价值的提案跟踪落实还不够有力。克服这些差距,有待于全体政协委员进一步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在多知情、知实情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才智,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感,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水平,做出更大努力。
五、2001年提案工作设想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端,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提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区委全会精神和区政协十一届四次全委会议提出的任务,组织引导委员围绕党政工作中心,以提案形式履行好政协职能,为推动河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提案整体质量。积极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系统掌握其基本内容,发挥优秀提案的示范引导作用,提高提案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帮助委员学习理论,掌握提案基本知识。
2.继续加强与民主党派合作。支持民主党派运用提案形式履行职能,发挥参政党的积极作用,加强对重要提案的联合调研、视察,共同为提高提案质量而努力。
3.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密切与区政府提案部门、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作,促进办案部门与委员的直接沟通,加强对重点提案的跟踪反馈,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各项工作意见的双向反馈。
4.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合作。积极向专委会推荐好提案,作为专题调研的参考,深化建言立论。对共同关注的提案,联合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积极协助专委会将重要的调研成果转化为提案。
5.加强提案委员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要按照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调整、修改、完善原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提案工作中各项环节性、程序性工作。要以提高提案质量为着眼点,发挥提案委的整体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合作,积极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争取区内方方面面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各位委员,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河东区委七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再接再厉,团结奋斗,为我区政协提案工作再上新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