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共青团河东区委副书记1名;河东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名;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河东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名;河东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1名;河东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河东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1名;河东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1名;河东区职工大学副校长1名;天津市财经职专副校长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政治和业务素质。(2)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在本市中型以上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研究生在学。(4)年龄在40岁以下(196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岁以下,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不做要求。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年龄在30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校副校长职位,具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5)身体健康。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报名地点简章。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录用后,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全面考核,胜任者正式任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4日(8:30—16:30)。(2)报名地点:中共河东区委党校(津塘路16号,十一经路立交桥旁)。(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自荐材料1份。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