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环保局日前召开沿河单位保水、护水工作会议。区环保局负责同志在会上传达了市政府日前召开的保水、护水会议精神。区引黄济津水质保护领导小组及河东区沿河单位网络小组在会上同时成立。会议要求各沿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检查制度,确保海河水质不受污染。
为确保海河水质不受污染,会议制定出九条措施。一、在海河河东段不得新建任何排污口,经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已有排污口应加强管理,保证水体不受污染。二、各沿河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标准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环保局通报。三、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清洗油类、酸类、碱类、放射性、病原体及剧毒类废液、废渣。四、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五、禁止在海河沿岸及坡上堆放或存贮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六、向水体排放间接冷却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的危害。七、各沿河单位要负责清理河堤上的杂物,清除对海河水质污染的隐患,加强海河排水口的巡视检查,每天要严格执行监督网络检查制度。八、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有毒、有害物料的保管、使用、运输情况,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九、区环保局定期检查监测海河水质情况,并将结果通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引黄济津水质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