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旨在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治理“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市政府第26号令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厚度在0.06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为检查“26号令”的落实情况,区法制办、容委、环保局、工商分局、环卫局、商委、综合执法大队等委办及行政执法部门日前对东海商厦、津塘路大桥道沿线商店、天山路万新食品商厦、大荣超市河东店等商业机构落实市政府26号令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家对市政府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规定表示赞同。天山路食品商厦、大荣超市河东店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的意义,克服困难,率先使用可降解塑料袋。不少经营者就去何处购买可降解塑料袋等问题向检查人员提出疑问,检查人员认真回答了商家提出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