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区人事局获悉,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多元化、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造就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市人事局近日下发了《天津市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意见》,《意见》规定了高、中、初级职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办法规定,初级职称分别实行以考代评或认定的办法,今后不再组织初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分别实行以考代评、认定、资格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高级职称分别实行资格评审或考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意见》对职称认定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职务;大专毕业(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中级”职务。区人事局将按照《意见》的规定对全区的职称系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