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大直沽汇贤南里的居民。从今年3月份开始,承担我们小区燃气供应任务的天津联合燃气公司在居民区内开设了燃气换罐业务。每天都有机动车将大量的燃气罐运到小区内,然后再由买者换走。换罐的地方距居民楼只有六、七米远,大家随时都能嗅到浓烈的燃气味。
我们感到在居民小区内从事换燃气罐业务不符合消防法规,万一出现险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肯请有关部门过问一下此事。
汇贤南里一居民
接信后,编辑部即派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经了解,该居民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后经区信访办将此信转公安河东分局查办,分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消防支队派员到现场处理。经查,联合燃气公司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擅自增设液化气罐换气业务,违反了《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消防河东支队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下达了《重大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经复查,联合燃气公司已停止了换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