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障我区综合治理道路环境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下岗职工,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区劳动局日前出台了六项措施,以确保下岗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这六条措施具体是:第一、在综合治理中,涉及到属于安置范围的下岗、失业职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本区域内各类合法、规范的市场进行安置,并按照市政府《批转市纪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落实好下岗职工在商贸街(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项优惠政策;第二、对综合治理中涉及的特困下岗职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入再就业基地予以安置,对于不挑不拣者,确保24小时内就业;第三、区街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寻找空岗信息,认真做好综合治理道路环境秩序中下岗、失业职工的职业指导、转岗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凭相关证明到区劳务市场全部免费服务;第四、对综合治理过程中暂时未被安置的下岗职工,经本人和企业申请,按规定条件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基本生活;第五、严格控制外来劳动力,年底前停止审批企业一般性岗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对于新从事个体经营的外来劳动力,暂时停发“就业证”并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清退不合理使用外用工,为下岗、失业职工腾出岗位;第六、对于在区劳务市场登记求职的人员,由于范围所限,根据本人要求,由区劳务市场开据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可参加市级劳务市场举办的劳务洽谈,凭区劳务市场开据的证明,市级劳务市场全部实施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