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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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5353
颗粒名称: 我区召开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研讨会
分类号: G527.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综治委和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在天津七中召开了“河东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有针对性地推进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会议邀请了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和负责人,以及中小学的副校长和政教处主任参会。会上,区教委、区司法局、津华中学和区法院等单位代表就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建议进行了交流。
关键词: 河东区 中小学 法制教育

内容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谈话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区综治委、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于日前在天津七中召开“河东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研讨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综治委副主任刘志忠及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领导,区公、检、法、司及教委负责同志,区关工委老同志出席了会议。区中学法制教育宣讲团全体成员,全区各中小学负责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各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副主任参加了会议。区教委周绍良、区司法局长天律师事务所陈雨田、津华中学孟昭正、区法院刘予林、盘山道小学陈金琴在大会上交流了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体会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刘志忠总结了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全区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二、坚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思想实际和接受能力以及他们的身心发育规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法制教育;三、注重实效多形式、多渠道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长设性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提供条件;四、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文化、科技、政法、劳动、人事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社会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领导在讲话中对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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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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