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谈话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区综治委、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于日前在天津七中召开“河东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研讨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综治委副主任刘志忠及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领导,区公、检、法、司及教委负责同志,区关工委老同志出席了会议。区中学法制教育宣讲团全体成员,全区各中小学负责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各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副主任参加了会议。区教委周绍良、区司法局长天律师事务所陈雨田、津华中学孟昭正、区法院刘予林、盘山道小学陈金琴在大会上交流了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体会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刘志忠总结了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全区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二、坚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思想实际和接受能力以及他们的身心发育规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法制教育;三、注重实效多形式、多渠道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长设性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提供条件;四、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文化、科技、政法、劳动、人事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社会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领导在讲话中对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