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公证律师的职能作用,在广泛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的基础上,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于近期推出了四项具体承诺措施。
据悉,这四项承诺措施的内容是:一、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公证处要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出证,要加快办证程度,急证急办,提高办证质量;律师事务所遇到律师“重庭”问题时应安排其他熟悉案情的律师代理出庭,以避免漏庭、误庭现象的发生;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做到调处纠纷及时公正;“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人员解答咨询要准确到位。二、改变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公证处对于行动不便或生命垂危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公证员可上门办证,变坐堂等证为上门服务。三、注重社会效益,扶持特困企业。律师公证人员在为困难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程度,适当暂缓或减免收费。四、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严把办案办证质量关。对于律师公证人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出现假错证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