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政府作出决定,对在199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先进组织推动者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1999年,我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天津市献血条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克服困难,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了我区无偿献血任务的如期完成。
区政府要求,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并号召,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公民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工作中来,努力营造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