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地方人大常会设立20周年的时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任重道远,人大工作面临着更新的要求和新的课题。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权力的关系,认真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思路,积极进取,务求实效,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全面有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
法律赋予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主要是三权,即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过去,我们在行使这“三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探索了一些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行使决定权方面,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预决算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及时地作出一些实质性的决议、决定,把区委关于本地区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在行使监督权方面,我们要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注重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工作,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在行使任命权方面,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同时督促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依法办事,勤政廉政。继续深化和不断完善述职评议,在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式上都要不断探索,不断发展,务求实效。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人大工作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参与和支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由代表选举出来的。因此,做好代表工作的意义十分重大,关系到能否真正代表民意履行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问题。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联系,一方面是服务。我们要继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注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指导代表组开展调查、视察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协助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做法,让代表了解常委会的工作情况,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同时,我们要热情为代表服务,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为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经常向代表通报区情政情,为代表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做好学习培训工作,促进代表的法律、政策、理论水平和议政能力的提高;要督促落实代表在执行职务中的物质保障,积极帮助代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依据《代表法》,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尤其是要认真督办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使代表的民主决策作用、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我区人大自设立常委会以来,经过多年工作实践的锻炼,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必须看到,今后几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时期,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负担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要继续坚持学习制度,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公仆意识,使机关工作人员真正成为整体素质高、团结协作好、开拓精神强的队伍。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人大干部,强化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在区委的重视和支持下,这些年来,我们已交流了30多名干部。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机关的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科学的制度办事,使我区人大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编后语
为了纪念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建立20周年,进一步推进全区的民主法制建设,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河东报》社共同举办了有奖征文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市、区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各单位及广大读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写出了许多高质量的征文,本报将从今日起陆续择优刊登,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