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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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4702
颗粒名称: 让我们“明明白白消费”
分类号: D912.2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记者采访区消费者协会的刘艳霞秘书长,谈到了“明明白白消费”这一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主题,以及消费者在投诉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可以采取的维权手段。刘艳霞强调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大商场购物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消费者协会在调解纠纷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协会 河东区

内容

日前,记者就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主题“明明白白消费”走访了区消费者协会的刘艳霞秘书长,对广大消费者所关心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
  问:什么是“明明白白消费”?
  答:“明明白白消费”的主旨是要突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问:据了解1999年区消协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410090元,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您以消协所受理的投诉案件为例,谈谈消费者在投诉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从受理投诉案件的情况看,消费者在消费时最好到大商场,因为大商场讲信誉,出现问题解决时有保障;在购买价格较贵的物品时最好多看看、多比较一下,同时在购买过程中所办理的一些手续及票据等一定要妥善保存。如:去年2月份,消费者邸子序(5岁)的奶奶拿着某公园的2元钱的门票收据到消协来投诉,她说:“我的孙子在公园玩翻斗乐,不慎摔成脑震荡,孩子住进医院,我找了几个部门都不管,只好找消协。”我们接此案后进行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并进行实地勘察,经过双方几个回合协商,最后终于达成协议,给消费者赔偿1500元。此事反映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强,2元钱的进门小票,做为一般消费者可能顺手就丢了,可此案如果没有2元钱的小票,就谈不上1500元的赔偿了。
  问:消费者可以采取投诉、申诉两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吗?
  答:以消费者购买的“三包”商品为例,当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的属于投诉;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另外,消费者也可以依法提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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