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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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4488
颗粒名称: 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其他题名: 2000年1月19日在河东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分类号: D926.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检察院在过去一年中的各项检察工作和取得的进展。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加大了力度,立案侦查了一批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专项打击斗争,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诉讼监督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在预防犯罪方面,总结出一套新方法,重点开展预防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案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队伍建设方面,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改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争创”活动为契机,依法建院,从严治检,严格管理,加大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在检察改革方面,以创新精神积极推进,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关键词: 河东区 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内容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我院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措施具体,加大了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比1998年的14件增长一倍,其中大案要案18件,占立案总数的6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6万余元。
  去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有以下几个做法:一是检察长亲自抓办案,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办案积极性。二是措施具体,方向明确,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三是把查处案件重点放在重点行业、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一举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窝案、串案,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贯彻“严打”方针,积极参与专项打击斗争,及时有效地打击了各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408件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3件531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84件626人。
  我院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日常工作中,落实到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积极参加各类打击刑事犯罪专项斗争和全国统一“严打”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等重点打击对象,适时介入,快捕快诉,并规定了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和方法,保证了“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
  “准”字当头,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坚持全面审查案件和细致复核证据,有效地防止了该捕不捕、该诉不诉和错捕、错诉。
  大力加强出庭公诉工作,抓好出庭公诉环节。我院从展示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社会形象作为着眼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苦练内功,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特别注意培养中青年公诉人,带动整体公诉水平的提高,为适应主诉检察官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为纠正诉讼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我院加强了诉讼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却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工作。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
  1999年我们总结出一套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方法。一是重点预防,即把预防工作重点放在发案单位,与单位联手开展犯罪预防。二是案前预防,与易发案的重点单位主动联系,搞案前预防。三是联合预防,专职预防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做好预防工作。
  积极做好未成年案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开展了争创“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同时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效地利用提讯、开庭等环节有的放矢地对他们进行教育,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巩固和发展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加强院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以整风的精神在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三讲”为主题的党性党风教育,加强了对院中层干部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规范化管理竞争激励机制。
  (二)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的两个素质。大力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用邓小平理论、法律知识、现代经济和科技知识武装干警的头脑。
  (三)改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1999年我院在12个职能部门建立了党支部,并根据需要在各职能部门中的办案组设立党小组,坚持和加强了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新党员的发展工作,1999年有10名青年干警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四)以“争创”活动为契机,依法建院,从严治检。1999年,我院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的活动,制定了争创的实施意见,将目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每个干警,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严格管理,加大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1999年我们在认真落实高检院“九条卡死”、“四条禁令”及《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干警待岗培训实施办法》、《办案情况跟踪调查制度》三项制度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人员调动办法》、《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信件的若干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约束干警的行为。
  三、以创新精神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使检察工作更全面、更广泛、更自觉地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对外公开促进内部建设。
  1999年,我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安排意见》,在检务公开的内容上进一步细化,形式上不断创新,收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在公开内容上,公开了与群众和社会联系较为密切部门的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时限等。
  二是在公开形式上,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检务公开
  区检察在院门前、院内大厅设置检务公开专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强化检务公开意识,将检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三是通过检务公开提高了干警的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主诉检察官制改变了原来所有案件一律由办案人、科长、检察长三级审核领导负责的办案机制。经过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报名,参加市里统一业务考试和现场技术考核,我院有8人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有7名主诉检察官已于1999年12月正式上岗。主诉检察官制的试行带动了我院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
  (三)改进和加强了检察委员会制度,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宏观决策指导作用
  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促进依法办案,我院进一步规范了检察委员会制度。对检察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基本上形成学历逐步提高,年龄相对下降,人员梯次趋向合理的人员结构。制定了《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范围》、《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呈报制度》,从而使检察委员会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强化内部制约,规范检察权的行使,实行规范化管理
  1999年,我们在完善原有的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内部制约制度,从案件的受理、初查、逮捕、起诉、立案监督、错案追究、赃款赃物等各个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检察权的行使,防止检察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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