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已实行6个职位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基础上,再拿出更多职位在更宽的领域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科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实行竞争上岗,促进党政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重点加强执法部门和重要岗位干部的交流。
2.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对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建立完善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制度。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有效机制的建立。
3.积极推进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区管企业和经营管理者,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管理领导干部的方式,逐步实行企业领导人员由单一的组织配置向组织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试行年薪制,在部分企业试行风险抵押金制。
二、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1.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有计划地从党政机关中选派一批30岁左右,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区重点部门、重点工程和街道进行实践锻炼。
2.破除论资排辈和求全责备的旧观念,大胆提拔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在调整领导班子时,做到班子中缺少年轻干部的,优先补充年轻干部,在本单位本部门难以产生的,可通过系统选配,也可采取先进后出办法提拔。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结合与“法轮功”的政治斗争,深入开展“双学”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制定《关于加强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和“人户分离”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关于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意见》和《对在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就业的党员的管理意见》,加大党员管理的力度。
2.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中,采取双向进入的办法,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和规定推进董事会与党委会负责人交叉任职,具备条件的,实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加快国有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工作。
3.采取选派和选聘相结合的方法,扩大居委会主任与支部书记交叉任职的范围和数量,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在各项事业中的作用。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加大组织工作调研力度,不断研究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2.抓好部内干部政治理论、新时期党建理论、现代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全体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已经制定的《组织部文明办公规范》,努力提高组织干部素质。
3.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把组织部建设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建立组织部长公休日接待制度,即把每周六下午(2:00—5:30)作为组织部长接待日,向全区公布,接待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来访,切实为党员干部办事实,解决实际问题。今后部领导干部每年要拿出不少于四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单位,帮助基层领导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全体干部除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以外,每年至少集中两次深入区属各单位,全面听取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