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在《转法轮》等书中和多次“讲法”中称“德”是一种白色物质,并称修炼“法轮功”就能凭借这个“法轮”提高“德”修。
众所周知,德是高尚的情操,是精神飞跃达到的境界。如我们所崇尚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是几千年文明史的结晶。而李洪志则用歪理邪说断章取义凭空捏造出所谓“法轮”,用以欺骗人们对“德”的理解。
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优秀品质的累积。一个有崇高思想品德的人,时时处处都能表现出良好的品行,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榜样和楷模。然而李洪志却以收“功德费”和办班“讲法”等手段大肆收受钱财。他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自己的功德盖世,但实际上他却对钱格外的贪婪,他靠传播“法轮功”在短短几年内就暴富起来。仅就其贪财的行为而言,连最起码的“德”行都不具备。另外,做人最基本的准则是诚实,而他篡改自己的生日,公然宣称自己是“佛祖转世”,这种欺世盗名的卑劣行径哪里还有半点“德”性可言!
李洪志把“德”物质化,实际上是在传播精神造化物质的反马克思主义的伪科学,是对自然科学的否定。人们在对自然科学领域的不断探索中发现了能量的转化和守恒定律,并把光、电、机械、化学等能量的转换用于现实生活中,这是铁的事实;而李洪志却把所谓的“能量”说成是练“法轮功”得来的。“法轮”则是由他给练功者“下”的。这纯粹是滑天下之大稽,伪科学最终会在无数的事实面前显现其原形的。
在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斗争中,我们更应该清楚地看到他的险恶用心和政治目的。他是企图通过传播“法轮大法”来麻痹善良群众乃至党员干部的斗志,破坏我们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与境外敌对势力的遥相呼应,这直接危害我们国家安全。如果听之任之,或是不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彻底取缔,就会危害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千秋功业,因此必须除恶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