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委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意见》明确指出:搞好企业改革是全党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全区上下要努力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是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做到这一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必须站在加快河东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从整体利益出发,牢固树立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围绕搞活企业、落实企业的自主权做好工作。日前,记者专门采访了我区1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请他们结合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谈谈为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所采取的具体举措。
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河东分局局长李玉环:市、区委七届四次全会对于推动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公安河东分局党委对深入贯彻两个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我们决心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在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企业的负责人也是维护本企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公安机关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企业法人代表搞好本单位的政治稳定,还要积极协助企业健全经济保卫机构,充分发挥的内保干部在维护企业治安的骨干作用,加强情况信息反馈,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确保企业稳定。对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和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的大案要案,我们要采取坚决措施,组织优势警力,快侦快破,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在简化办事、办证手续,不断提高效率,改善工作作风方面,我们建立了分局综合服务大厅,目前“争做人民满意公安民警”活动已向企业延伸。分局要求每个警员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办企业所需,努力当好企业改革发展“保护神”和“贴心人”。
发挥检察职能健全监督机制
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绍川: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要以市、区委的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针,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加强预防犯罪活动,保护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具体地说,我们要认真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对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要坚决查办,追缴赃款赃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查办涉及国有企业的犯罪案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区分改革进程中发生的失误与违法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保护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加强执法服务解决企业难题
区法院院长乔宏起:在贯彻市、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过程中,我院进一步巩固发展了与企业的联系。日前,院领导带队陆续走访了区经委、商委、街工委所属的百家企业,宣讲了《合法同》、《担保法》,解答了企业合并、挂靠、财产租赁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为解决企业债权债务纠纷,院长和副院长还和有的企业形成挂钩服务关系,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为加强执法中的服务,我院将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影响企业经营的案件,采取“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的强化措施,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加大对国有企业债权的执行力度,千方百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我院从实际出发,将针对国有特困企业交不了诉讼费的,可减缓交纳,经院长审批后即可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依法保护困难企业的合法债权。
严格执法程序大力涵养税源
市地税局河东分局局长沈国鑫:区委七届四次全会通过的《意见》,对加快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实现河东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有很强的指导性,《意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很受启发和鼓舞。为进一步深刻领会税收工作与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关系,我们结合地税河东分局的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税收法规培训,派员深入企业及时宣传介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企业提供一流服务。二是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坚持依法征税,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纳税人自觉提高纳税能力。既要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要让企业充分享受国家政策。三是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组织推动和协调,特别要做好对重点税源户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源大户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四是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力度,做到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不走样,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五是注意征管工作的前后衔接,以换发税务登记证为契机,严格按照地税征收原则,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严格规范纳税人纳税地点,严厉打击偷逃骗税问题。
优化市容环境搞好保障服务
区市容委主任李泽光:认真贯彻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河东经济发展,不只是经济管理部门的事情,我们执法管理部门同样应该从这个大局出发,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市容委要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优化市容环境,搞好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要巩固今年的环境综治成果;第二要搞好市容环境工程建设,完善道路环境的网络配套;第三要加大道路秩序的治理力度,坚持建厅退路,保持道路的整洁有序通畅;第四要为企业服务并主动出击,特别是要治理好企业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通过上门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排忧解难。
开通“速办通道”及时查处“三乱”
区纠风办主任王绍元:区纠风办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采取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开通“速办通道”的方式及时有力地查办了向国有企业乱收费问题,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办始终把治理“三乱”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条件。迄今我们已向50余家企业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乱收费问题,我们获悉后将迅速查办。
发挥职能优势提供司法保障
区司法局局长李萼群:区委召开七届四次全会后,我们紧紧围绕会议精神,围绕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这个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树立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职能作用,根据市场变化需求,不断拓宽与企业间的联系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努力提高办案(办证)质量和人员业务素质,对于那些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更要坚持集体讨论和请示汇报制度,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采取有效举措维护企业利益
工商河东分局局长周树德:为落实市、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我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职能,近期内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包括:我们及时修订完善并出台了《支持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17条措施》,为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同时,我们继续深入开展“转变作风,走出机关,深入企业问需解难”活动,对此我们专门设立了调研服务领导小组,下设企业、外资、个私三个分组,有针对性地深入天津电建公司、日商保健用品公司、万隆集团等20余家国有、外资、私营企业进行调研服务,积极推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资产重组,进一步鼓励发挥个体私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联合体。我们还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红盾系列执法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
做好收费调研履行服务承诺
区物价局局长王子余:为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区物价局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我区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是:(1)摆正执法与服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做到思想认识、政策落实、服务措施“三到位”;(2)严格执行我局“向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充分利用市场价格信息的导向作用,及时向企业提供有关价格政策,当好企业的参谋。(3)给予企业价格自主权,如有截留现象立即纠正。(4)编印《价格收费指南》,发放给有关企业,增加收费透明度,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现象。(5)确定50个企业为重点服务单位,建立联系网络,定期做好收费负担的调研工作。(6)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物价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对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监督实行“五办”加强服务力度
区城监中队队长马金友: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部门,我们的任务是配合企事业单位,治理“三乱”,创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天津正迈向国际化大都市的行列。我们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更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真正做到多服务、少干预,该管理的事要管好、该服务的一定要到位。我们城监中队,建立了重保企业领导小组,由队长、政委直接参与,定期听取汇报,查找问题,每季度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解决难点问题,同时建立服务网络,把中队的联系电话、执法服务范围、联系人向单位和社会公布,24小时开通热线服务;建立“服务网络责任制”并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要求严格做到“五办理”即,接到电话立即办,企业有难处全力办,对热点问题集中办,对信访件仔细办,对其它部门的问题协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