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所谓“法轮功”从1992年出笼以后,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迷惑、俘虏了如此之多的“修炼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比另外一些“气功大师”更能吹,更敢吹,大量的歪理邪说随着他连篇累牍的胡吹抛向四面八方。从这些“讲法”当中,我们不难看出李洪志不但缺乏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社会科学基本知识,而且是一个宗教常识低下的骗子。
“佛法”原指佛的“教法”,用来概指佛教的教理或理论。李洪志标榜自己所传的“法轮大法”属于“佛家的修炼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佛教认为,八万四千法门尽在三藏经典之中,而李洪志居然数典忘祖地声称:“佛教中才有几个法门,它只有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密宗等这么几个法门,连个零头还不够呢!”在这里,他把中国佛教的几个宗派当作了佛教的“法门”,其不学无术,可见一斑。
“法轮大法”的一个核心说教是“法轮”,李洪志说这是“法轮大法”的“一个极其特殊的和所有功法都不一样的最大特点”。“法轮”是取自佛教的术语,它本来是对佛法的喻称,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佛法如同车轮一样转动而不停息,二是指佛法如同无坚不摧的战车轮子一样能破除一切烦恼和谬见。在佛教那里,“法轮”作为佛教信众对所奉佛法、教理的赞誉词,寄托着信众深厚的宗教感情。这很容易理解,没有丝毫神秘。在李洪志那里,“法轮”则成为一种故弄玄虚、不可思议的东西。他说:“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当法轮顺时针旋转时,会自动地吸收宇宙中的能量,供给修炼者身体所有各部分所需要的能量;当法轮逆时针旋转时,又会发放能量,会把修炼者体内的废物质打出去,在身体周围散掉,这样就使修炼者以及他周围的人受益;“法轮”自动旋转的过程,也就是炼功的过程。李洪志如此“利用”法轮,除了想神化自己、愚弄群众外,也暴露出他对佛教中“法轮”概念的无知。
李洪志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一个重要罪行是反对用科学的医疗手段治病救命,他为此抛出了所谓“业力轮报”的“理论”。在原始佛教当中,业报之说认为人的一切思想、言论和行为都必然产生相应的后果,个人应对自己的命运负责,不能依靠任何外在的神。但李洪志把佛教的“业报”思想塞进私货,随意“发挥”到了极其荒谬、极其毒辣的地步。他用“业报”一词把人生病解释成是接受应有的惩罚,是偿还欠债的过程,振振有词地说“常人的社会就是这样的,生老病死就是这个状态,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由此,李洪志提出了不允许为患者治病的恶毒主张:“你要给他治好了,就等于破坏宇宙的理,就等于这个人可以做坏事,欠人家的可以不还,这是不允许的。”李洪志这样解释的业报论与原始佛教说的业报论真是风马牛不相及,完全是一派胡言,不过其恶果还是有的,那就是致死人命。对此李洪志必须承担罪责。李洪志称自己的“语录”为“经文”、“论语”,似乎一会儿是“神佛”,一会儿是“圣人”。这些杂糅各教皮毛、归诸“为我所用”的观念行为,与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的一系列“左道旁门”的做法不啻异曲同工,从来都是为各个制度化的传统宗教所极端反感的。李洪志宣扬以人为神的观念,宣称他是“释迦牟尼佛转世”,这样的无稽之谈听起来真是十分可笑。别看李洪志宗教常识低下,但在他瞎吹胡诌下,还真蒙骗了不少人,一些人还真把他当做“神”、“佛”,被他害得家破人亡,更有甚者,甘愿做他对抗政府的驯服工具。
李洪志的所作所为,不仅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反科学、反文明、反人道,而且严重地损害了传统宗教的合法权益,严重地伤害了传统宗教信仰者的宗教感情,严重地破坏了我国现行的宗教政策。他已经成为广大教徒群众的公开敌人。因此,揭露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的种种丑行,教育广大群众包括信教群众认识学习科学知识,是当前的一件重要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