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区司法局了解到,我区200余个居委会千余名民事调解员发挥作用显著。仅今年一至三季度就为群众调解民事纠纷1545起,成功率达92.9%。
我区200余个居委会在为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同时,为了帮助居民排除家庭烦恼,还主动组织居委会调解员上门为群众调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由于他们调解及时,许多矛盾、纠纷被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他们先后深入家庭及当事者单位,为居民调解婚姻纠纷940件,其中9成以上夫妻重归于好;调解居民邻里纠纷436件,基本使纠纷双方满意和解,未出现矛盾激化。他们的调解能力令公安、司法部门的许多专业调解人员钦佩。这支居委会“业余法官”们坚持无私奉献,哪里有家庭纠纷,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这支队伍的成员大多数是离退休职工或家庭妇女,其中也有居委会骨干人员,其中不少人年龄都在60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