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推动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快文明城区建设的步伐,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对在创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决定指出,在两年来开展的创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活动中,万新地区各街和区有关部门、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誓师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创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活动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公民和地区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基本实现了阶段性创建目标,并涌现出一批创建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区文明委决定命名东新街、昆仑路街等7个单位为创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最佳组织单位;命名区环卫局、区教委等15个单位为创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优秀组织单位;命名万新村房管站、盘山医院等42个单位为创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先进单位;命名武警医学院等3个单位为共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先进单位;命名李泽光、李秀江等93名同志为创建万新精神文明示范地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