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9日上午,河东区贯彻市房改《实施办法》动员大会在万隆大厦召开。区委常委、副区长、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殿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房改办副主任、市房管局副局长李裕汉应邀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区房改领导小组成员、各委、办、局、街、公司及纪检委的有关同志。
会议传达了《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关于严肃房改纪律、制度和纠正深化房改中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精神。
张殿辉同志在会上就房改《实施办法》做了讲话,他说,进一步深化房改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住房制度的需要,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我们必须从这一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房改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做好。他要求充分掌握五项政策要点。一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也即99年6月30日起实行货币化分配;二是住房分配货币化必须强调两个前提条件;三是货币分配的对象是无房或未达单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四是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应按市政府文件中规定的四种办法进行;五是严格执行1999年度的住房价格补贴标准和职工年工龄补贴标准。对于《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分步实施,稳中求进;要努力做好政策的平稳过渡,在市里一些具体配套政策未出台以前,一定不要急于操作,要听从区房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业务指导,各单位领导要把房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认识,加强领导。区房改领导小组针对“全区现有住房标准”、“单位住房货币分配资金转化来源及转化能力”、“住房货币分配方式”等政策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统一政策,严禁自作主张。对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等部门一定要给予严肃查处。
市房改办副主任、市房管局副局长李裕汉对房改的实施办法提出了操作性意见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