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中央决定 贯彻市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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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3703
颗粒名称: 拥护中央决定 贯彻市委部署
其他题名: 区委组织部召开会议部署加强党员学习教育
分类号: D26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会议,安排全区党员集中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重点揭批李洪志及“法轮功”问题。会议强调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学习和坚持,提高识别唯心主义思潮和骗术的能力,增强对错误思想和行为的斗争本领。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党课和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学习,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关键词: 河东区 学习教育 党员

内容

本报讯 7月23日下午,区委组织部召开了各局、街、公司党办主任、组干科长会议。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吕德林根据市委部署,就揭批李洪志及“法轮功”问题,在全区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作出安排,并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要在全区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在整个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解决党内一些人参与、支持“法轮功”组织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坚定全党同志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树立科学世界观的迫切需要。要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识别各种唯心主义思潮和骗术的能力,增强自觉同错误思想和行为斗争的本领,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实践中始终保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走在前列。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好这次学习教育活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文件和材料。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利用基层党校阵地,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采取组织上党课和举办专题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绝大多数修炼“法轮大法”的党员提高觉悟,转变态度,自觉回到党的正确立场上来。
  会议进一步强调在这次学习中,各单位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政治责任,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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