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6日、27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艳珍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方式改革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判方式改革若干问题决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河东区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河东区1998年财政决算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河东区199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今年我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为了审议好区法院审判方式改革情况的报告,促进区法院进一步做好审判方式改革工作,审议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在区法院大法庭旁听了经济庭受理的沈致安诉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公司保险合同索赔纠纷案件的开庭审判,并视察了区法院各个法庭。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俊奎、白玉林、张世伦、郑祖珂、王荣盛、顾问熊振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区长郭俊杰、副区长刘志忠、区委常委、区政法委副书记赵长明、区委常委、公安河东分局局长李玉环、副区长沈光平、区法院院长乔宏起、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绍川,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财经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区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