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背景
今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条例》总结了十多年来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经验,规范了征缴程序,明确了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的权力与义务,强化了征缴手段。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基金收缴率,强化支撑能力,特别是对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2.条例的主要内容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2)建立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3)社会保险费统一由一个机构负责征收
(4)建立缴费申报制度
(5)改善额结算为全额结算,而且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并不得有任何减免。
(6)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经济处罚。
3.如何看待《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
(1)为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提供了法律依据。
(2)条例颁布为扩大覆盖面均衡企业负担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为两个确保即: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失业及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创造了条件。
(4)为统一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效率。
4.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凡是取得企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的单位都应按条例规定的范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这是确保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单位应告之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在办理招工辞退职工手续时,向其出示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5.为什么要实行缴费申报?
缴费申报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行申报有利于增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意识,促进社会保险费的征集。
6.为什么要改善额缴拨为全额缴拨
(1)是改变过去“受益户”、“贡献产”认识。
(2)是防止差额缴拨可能造成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3)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变大量社会保险工作由企业做的状况。
(4)总之,改差额为全额缴拨可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实现社会化管理铺平道路,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