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法院公开宣判一妨害公务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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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3176
颗粒名称: 河东法院公开宣判一妨害公务罪犯
分类号: D9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法院在顺驰立交桥旁召开的公判大会,宣判了被告人谢汝良和周君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的情况。文章描述了谢汝良和周君在乘车途中纠结执勤民警并施暴的事件经过。经过审理,河东法院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河东法院选择在犯罪地进行公开宣判,并吸引了200多名过路群众旁听,被告人被判刑的消息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赏。
关键词: 河东区 妨害公务罪 法院

内容

本报讯 日前,河东法院在顺驰立交桥旁召开公判大会,被告人谢汝良、周君因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谢汝良、周君均系刑满释放人员。1998年11月8日,二被告在乘出租车途经顺驰立交桥时,因执勤民警纠正司机违章,乘车的二被告下车质问民警,并对民警拳打脚踢,造成其左手掌骨折,后在群众的协助下,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河东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认为,二被告目无法纪,结伙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依法从重处罚。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在综合治理宣传月期间,河东法院在二被告犯罪地对其进行公开宣判。二百余名过路群众旁听了宣判,广大群众对法院的审判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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