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落实方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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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3139
颗粒名称: 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落实方案
分类号: D26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对政法机关停止从事经商活动的执行方案,包括公安分局对未注销企业的处理进度、财政局的财政保证方案以及工商局的清理报告。该文章的目的是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策,并将具体执行安排通知给相关部门。
关键词: 政法机关 经商活动 执行方案

内容

为全面落实市清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区纪委研究决定:公安分局对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注销企业逐个进行分析,列出3月底之前企业处理具体时间进度表,对保留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财政局在3月底前制定出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法,履行职能所必需的财政保证实施方案;工商局将清理范围内企业变更的情况报区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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