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士馨老人离开我们一年多了,我们一直怀念他。
1989年的仲秋,我应邀参加一次文史会议。在区政协,我和姚老相识。姚老年龄七十开外,却仍是精神矍铄、思维敏捷、十分健谈,但步履似乎有些蹒跚了。我了解到,他是从河东区政协常委、副秘书长的位子上退下来后,受聘担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的副主任;他以丰富的阅历和对工作的极端负责精神,活跃在文史工作的舞台上,继续发挥着一个老同志的光和热。此后,我们之间有着将近十年的密切交往,可谓是忘年之交了。
姚老倾全力作好文史资料的工作,他时刻遵循周恩来总理、邓颖超同志的指示,发掘整理资料,联系人才,还经常亲自撰写文章。据统计,他在《天津市河东区文史资料》等10个专集上,仅就河东区大直沽、俄比旧租界、天津棉纺三厂、天津自行车厂、天津利中酸厂等地区和企业的历史沿革及发展概况,撰写和发表文史资料达12篇之多,在保存和研究河东区区域经济文化史料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作用。这对于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来讲,尤为难能可贵。
姚老是民建河东区委的副主委,生前也曾是原天津市第一法律顾问处的特邀律师。他以一个律师的独特眼光,关心和关注着国家的法制建设。在他的晚年,特别热心于法制文学的创作。在他看来,以文学的形式引导和教育人民,不失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一种途径。
姚老在耄耋之年,与友人合作创作了两本反映天津市解放初期党领导司法改革和人民司法建设、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法制文学纪实作品。两本书约五十万字,在百花文艺出版社的支持下出版发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鲁学政、王永臣、郑法清等领导同志,给予了热情的鼓励;出版社和新闻界的朋友召开过多次专题研讨会,对两本书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这两本书便是1990年出版的《八大奇案》和1993年出版的《大都市的赌毒娼盗》。
姚老主编的这两本书,给我们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他不顾自己的年迈体弱,竭力收集组织创作资料。他不仅亲自撰写了《吉鸿昌烈士被害案》、《温世珍汉奸案》等法制纪实作品,还对两本书的几十万字的原稿和校对稿,都一字一句一个标点符号的过目,从不敷衍马虎。对需要修改的内容,都核实史料,或亲自修改;或提出修改意见,体现出对读者、对历史的高度负责。姚老说过,他为写好吉鸿昌烈士的被害经过,走访过吉瑞芝女士;为了给读者提供有关史料照片,曾多次去市档案馆。
生活中的姚老也极具学者风度和长者风范。在他的卧室里,一摞摞地摆放着各种书籍,有法律的、文史的、也有其他社会科学的。他还订阅了各种报纸,有《天津日报》,《今晚报》,还有《中国政协报》。报纸紧挨着书籍放着,使整个房间洋溢着诗书气息。他卧室的墙上,一直悬挂着三轴条幅,两轴是山水画,一轴是书法。条幅的宣纸和绫边,均已发黄发暗。说来也巧,那轴书法条幅的作者竟是孟雪庭老先生,我觉得格外亲切。在他屋里还长年悬挂着一幅16开纸大小的周总理彩色画像,是用黑色玻璃镜框镶嵌的,在白色面墙的衬托下,显得十分庄重。他说,他很仰慕总理的
人品,总理是他心目中的榜样。
姚老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我在与他的接触中,还深切地感受到:他更是一个怀着强烈欲望愿意为社会多做一点贡献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