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七条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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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3105
颗粒名称: 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七条标准
分类号: D267
摘要: 这篇文章属于对河东区法院党员的要求和榜样的提案。文章列举了党员应当做学习的模范、完成任务的模范、团结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思想政治工作的模范以及保密工作的模范等要求。
关键词: 党员 先进模范 河东区

内容

1、全院党员要做学习的模范。要努力学理论,学政治、学业务、学习有关知识,增强自身素质,并带动群众掀起学习高潮,形成学习风气。2、党员要做完成任务的模范。工作要努力,质量要好,数量要高,成绩要突出,争先创优不落后。3、党员要做团结的模范。首先做到党内团结一致。其次是通过党内团结带动和促进与群众的整体团结,不允许闹无原则纠纷,哪里出现团结问题,党支部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如果党员与群众发生团结问题,党员要负主要责任。4、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对于各项纪律和规定,党员必须带头执行,有不同意见和想法可以向组织反映,但不得散布不同意见和自由主义。意见无论正确与否,在上级未改变之前,党员必须执行组织决定。5、党员要做清正廉洁的模范。要时时廉洁自律,要拒腐蚀永不沾,要自律、自醒、保持警觉性,防止犯错误。6、党员要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模范。要通过自己的表率和言行、通过一帮一互相促进活动,关心同志疾苦,带领群众共同进步。7、党员要做保密工作的模范。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散布小道消息,不丢失案卷和泄露审判机密。总之,一切有利于党的事业的事情,共产党员都应全力以赴地带头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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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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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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