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执行年七条落实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3104
颗粒名称: 九九执行年七条落实措施
分类号: D926.22
摘要: 这篇文章属于河东区法院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提案。它提出了在执行工作方面的多项具体措施,包括召开债务大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新划分执行小组以提高执行效率、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的案件、接受人大监督并建立联络制度、清理旧存案件并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建立疑难案件呈报制度以加强研究和安排,以及严格执行期限。
关键词: 河东区 法院 工作计划

内容

①拟定于今4月份、9月份召开两次被执行人债务大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②重新划分执行小组,配备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提高执行效率。
  ③对群众来信来访及人大有关部门过问的有关案件,及时责成相关人员妥善处理,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④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建立联络制度,定期向人大汇报反馈信息。
  ⑤清理旧存案件,分类集中执行,对有能力给付而回避拒不执行者,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⑥建立疑难案件呈报制度。对执行中的疑难案件,填写疑难案件报告,由庭长组织执行组长及骨干研究制定执行方案,统一安排实施。
  ⑦严格执行期限,民事案件执行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三个月内结案,标的在1万元以上的从立案日起6个月内结案。确需延长时间的,由庭长审核,院长审批后抓紧落实。

知识出处

河东报

《河东报》

《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阅读

相关地名

河东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