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第一例涉老案件,区老龄委两名受聘工作人员,庄严地履行了陪审员职责。
据了解,去年区法院为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在全市率先推出了“涉老陪审员制度”。他们聘请区老龄委的三位具有法律专业证书的工作人员做为陪审员,同时规定遇涉老案件,如调解无效,受聘陪审员可以帮助老人代写诉状、调查取证,并协助到法院起诉。近日,81岁的离休干部甘某因赡养问题到区法院状告其子,要求重新确认房屋承租权。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通知区老龄委。老龄委接到通知后迅速安排两名受聘陪审员提前到法院查阅了有关案卷资料,并在开庭当天准时来到法院,积极配合该案审判长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两名陪审员在随后举行的案件合议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向审判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严肃地履行了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据悉,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