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市清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区从98年8月开始对区政法机关所办企业开始进行清理。截至日前,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
市政府召开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后,我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上下两级较为完善的清理工作领导组织,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较好地落实了责任制。通过清理,我区对政法机关所办19个企业中的13个予以撤销,移交了5个,保留了1个企业。在清理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做了妥善处理。被撤销的13个企业已于去年年底前与其主管单位彻底脱钩,妥善处理了其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事宜;对被移交的5个企业,按照“先交接,后清理,再处理”的原则,已经办理了移交手续;被保留的1个企业,已经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并依据要求,到区工商局办理了有关变更手续。